记者致电陈百祥了解,他表示在事件中自己都是受害者之一,更指案件四年前已经在内地的法院宣判,有关人等亦已被定罪,不明白贴大字报者在事件发生八年后重提有何目的,他说:“应该我是唯一的名人,搞一定是搞我。”他已经咨询过警方意见:“他们说报警都没用,因为不是恐吓我,只是骚扰。”问会否叫人拆走大字报?他称:“随便他写啦,道理在我这,我不怕,清者自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