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79家通航企业可获2.1亿元补贴
根据《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民航发〔2012〕111号),以通航企业相关生产统计数据及飞行员执照培训情况为依据,提出2014年通用航空专项资金使用方案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自2013年12月5日至12月14日。
背景:2013年通航政策补贴
据资料显示,民航局公示的“2013年通用航空专项资金使用方案”,对65家通航企业补贴总金额达3.9亿元。业内人士认为,这意味着国家对通航企业的扶持政策开始落向实处,通用航空政策有望持续“给力”。
据悉,该补贴方案是基于去年12月出台的《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,这也是国内首个针对通航产业的专项补贴政策。该办法明确,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从民航发展基金中划拨,将用于通用航空作业补贴、通航飞行员培训补贴以及完善通用航空设施设备等。通航企业每年可申报一次,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作业合同、飞行员培训合同等,由民航局审核后决定是否补贴。
通航政策补贴的意义
通用航空是民用航空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发展通用航空,对于扩大内需、提供基本航空服务、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均具有重要意义。我国通用航空因基础薄弱、投入不足、关注不够等原因,现阶段严重落后于运输航空发展。
为支持通用航空发展,2012年12月,民航局会同财政部及时制定了《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,每年从民航发展基金中安排资金,专项用于支持通航企业开展通航作业、飞行员培训,以及完善通航设施设备等。
笔者了解到, 未来民航局将继续完善通用航空补贴政策,适时对现有办法进行补充与修订,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,从不同层面对通用航空进行引导和扶持,促进通用航空持续健康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