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海人严某6年前信用卡上透支了846元,一直忘了还。没想到,如今本息和滞纳金已经高达6932元。他被银行告上了法院。
严某2006年申办了一张某银行的贷记卡。
之后的几年里,随着办的信用卡越来越多,原来那张卡慢慢地就不再使用了。
今年7月,严某突然收到一张来自宁海法院的传票,说有银行告他欠款不还,通知他出庭应诉。
严某起初觉得莫名其妙,仔细回忆,才想起那张卡上确实有一小笔钱忘了还。
严某查了一下,当年透支了846元。
可如今,银行拉出的账单显示,当年的透支本金已经产生了5400元的利息、465元的滞纳金、21元的超限费以及其他费用,共计6932元。
这笔钱,让严某着实心疼,可又有没办法,谁让自己当初疏忽大意呢?
最后,严某向银行表示,愿意全额归还。银行也撤了诉。
法官提醒:按《信用卡管理办法》,各家银行对透支持卡人收取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,消费过了免息期或通过ATM机透支取款,银行就会收取利息并按期结算收取复利。持卡人一定要量力而为,理性消费。